为加强商品房预(销)售管理,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)的规定,我们对商丘东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“东华锦城”项目(坐落于商丘市平原路93号)申请办理商品房预(销)售许可证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,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,认定该项目1#、2#、4#、5#、6#、7#、8#、9#、10#楼符合预售条件,现准予预售。预售许可证号:2011第006号。
特此公告。
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